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赵一村等2位同志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167号令)要求,经审核,赵一村(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赵姗(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注册事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北京市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二层北段202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68015437)。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勘察设计 执业资格 公示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注册事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北京市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二层北段202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68015437)。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勘察设计 执业资格 公示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