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李少琼等四位同志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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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167号令)要求,经审核,李少琼(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张笑男(美尼康智能电网装备(北京)有限公司)、崔小勇(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段学文(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注册事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北京市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8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68021803)。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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