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请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勘设测发(2005)10号文“关于启用《勘察设计人员执业手册》通知”的精神,凡在北京市注册的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均需办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其它专业注册人员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办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要求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办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注册人员由执业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二 、申请办理中所提交材料
1、2009年8月份以后首次申请所提交资料包括:
1、申请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注册人员个人填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请表(表一)和继续教育学习考评登记表(表二)”的相关内容,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份(此表在北京勘察设计网站上下载www.bjkcsj.com)
3、出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经核实查证后予以办理。
2、再次延续申请者可不提交单位注册人员汇总表格,其它资料(如同首次申请)均需提供。经核实查证后予以办理。
3、若为丢失补办人员申请,请填写“《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补办申请表(表三)和继续教育学习考评登记表(表二)”可不提交单位注册人员汇总表格。其它资料(如同首次申请)均需提供。经核实查证后予以办理。
三、办理周期
自申报表提交后15个工作日方可领取(请提前办理)。
四、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北段二层206室(原北京勘察设计管理处老办公地址。)
电话:68051458 传真:68018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