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北勘设测字〔2006〕56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加强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简化注册程序,实行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通知如下:
1、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使用软件填写和打印相应的注册申请表。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册申请表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补办申请表》。申请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 cein.gov.cn)(免费)下载《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使用该软件填写、打印以上申请表并生成申报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注册需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向注册管理机构递交注册材料和与注册申请表相对应的申报数据电子文档软盘。
3、注册管理机构对注册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注册材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使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进行报送建设部注册中心。
4、申请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请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报大厅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联系电话68057264。
二OO六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