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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时间:2010-04-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要求,自201041日起,全国统一开展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的注册工作。

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二月二十三日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二号楼 102

电话(传真):010-68016541

邮箱:xiehuigongyou205@126.com

邮政编码: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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