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公示
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经审核,共3人(详见附件)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12345。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二号院2号楼102,邮编:100045,)。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