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中央以及本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和动态监管为核心,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为主线,针对当前勘察设计市场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为今后形成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促进首都城市建设和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市场各方主体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提高,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诚信体系等勘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三、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随机抽取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勘察设计单位和在本市承揽业务的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与招投标代理机构,对其近三年在本市开展勘察设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依法严肃查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本市城乡规划等行为。一是检查设计单位在没有规划、设计依据的情况下,为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提供施工图纸,或者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施工图纸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二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为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勘察设计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一是勘察设计单位不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勘察设计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三是勘察设计单位不认真履行承包责任,现场技术服务不到位;四是对勘察劳务市场中突出的劳务转包、分包行为进行检查。
(三)依法查处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二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出具虚假审查报告或者出现施工图审查错误;三是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资料和图纸缺失;四是勘察单位技术装备缺失,实验室及试验设备不满足规定及违规出具勘察报告。
(四)对本市勘察设计单位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及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违规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行为。
(五)对资质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打击资质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对资质审批后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取得资质许可后,相关条件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注册执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一是对注册人员出租出借执业资格,出卖图章、人证分离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注册执业人员和设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图纸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进行检查;对承担勘察劳务的人员资格、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七)对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对招投标代理机构无证挂靠、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以及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实施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进行检查;对勘察设计投标人倒卖、出租、出借资质或合伙与他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进行检查。
五、组织领导
市规划委成立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勘察设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检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公开违法违规的项目、单位及人员;不断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叶大华委员
领导小组成员:李节严、王金坡、孙斌
领导小组办公室:李节严(办公室主任)、孙斌(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勘设测管办质量科、法制科、招投标科、资质科、注册科、办公室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市规划委发布综合执法检查通知并制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阶段(
领导小组部署成立检查组,随机抽取被检单位并从单位、人员、项目三个方面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要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执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切实杜绝“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检查走过场”等问题。检查组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领导小组将针对这些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措施。
(三)工作总结阶段(
1、检查组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总报告以及需要公开表彰或者通报批评的项目、单位及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2、经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召开全市勘察设计综合执法检查总结工作会,公开表彰、通报批评一批单位及人员。
3、总结工作会后,在市规划委网站公示一批单位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上报住建部;对于外省市进京企业及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4、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领导小组将针对这些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措施,探索建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