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对未按规定报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有关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
在京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截止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申报工作结束,北京蓝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经研究,我委根据有关通知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情况
北京蓝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家单位,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个年度都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北京亚太安环保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曾因未按规定报送2010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被我委纠正,今年又未按规定报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另有100余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报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根据我委有关通知规定,对以上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北京蓝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见附件1),依规定给予计入不良纪录1次,通报批评,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缓换发图纸报审专用章。
(二)对北京亚太安环保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见附件2)给予通报批评,限期3个月整改, 整改期间暂缓换发图纸报审专用章。
(三)对100余家未按规定及时报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单位,给予不点名批评,并纳入今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重点核查对象。
二、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一定要加强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教育工作,积极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抓好落实工作,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限期整改的单位需在整改结束之前,将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纸质)、2012年季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纸质)、单位情况说明和相应制度建设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我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411室),我委将结合今年第三季度统计报表工作予以核查验收。
我委将继续加强对我市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管理,依法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力度,为我市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