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委】落实中央关于建筑文化有关批示精神 启动“在规划条件中落实城市设计要求的方法研究”工作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建筑文化缺失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黄艳主任在“北京建筑文化”座谈会上的部署要求,刘玉民副主任亲自主持启动了“在规划条件中落实城市设计要求的方法研究”专项工作。
该课题由用地处牵头,详规处和建管一处参与,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研究工作。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要下决心治理”,“要发展城市设计,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高度负责精神,科学设计、精心施工,打造首都建设的精品力作”的指示精神,课题将提出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的具体表现形式、方法手段、规划管理程序和机制。
启动会上,与会处室及专家结合我市现行规划建设管理程序和管理需要,在总结、分析当前城市设计实施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在规划条件中落实城市设计有关要求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刘玉民副主任提出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该课题的研究要点、方向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