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绿色建筑专业评价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集团、总公司,各规划设计单位,各科研院(所)、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保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引导绿色建筑建设,经广泛征集、申报和评选,市规划委拟定了北京市绿色建筑专业评价人员名单(附件1、2),现予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专业评价人员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010-6802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