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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倡议书
来源: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时间:1970-01-01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2017年3月2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为此,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向广大会员单位和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发出倡议,要求各单位自觉执行公告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自查

   各勘察、设计企业在公告颁发之日起,应自觉约束企业经营行为,在承接项目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用途开展勘察设计工作,遵守《关于加强部门联动 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11】192号)文件的规定,不参与任何擅自变更商业、办公类项目用途的违反规划法规的建设行为。对于公告发布前已经承接的项目,应主动对照公告要求积极开展项目自查,对已交付的项目应进行必要的使用情况调查,并与建设单位及时做好沟通工作,避免因涉入违法建设项目而受到行政处罚。

   二、规范执业行为,不参与违法建设项目

   注册建筑师是设计团队的核心,注册建筑师应自觉规范自身在建筑实践中的执业行为,主动遵守《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将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监督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规发【2015】1659号)文件的要求,对主持商业、办公类项目的注册建筑师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

   加强行业自律,不参与违法建设项目,是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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