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08]第28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同业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2008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所有企业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同时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已在一部分行业试行,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布置,将于2009年1 月1日开始在全国所有企业执行。新《税法》中大量采用了《准则》的核算计量标准,在《税法》和《准则》的同步变动中,及时掌握相关规定,知识和方法对企业在会计核算、税收策划等做好工作十分关键。
为帮助勘察设计企业的财会人员学习、领会、掌握好新《税法》和《准则》,了解新老税法间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做好新《税法》实施后纳税筹划,正确掌握所得税各项规定及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过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曾于2008年4月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学习研讨班,得到大家的欢迎,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为了满足设计企业的需求,现决定举办第二期培训班,继续聘请国家财政部《税法》和《准则》的起草人,解读《税法》和《准则》,聘请勘察设计行业的资深财务主管,宣讲对新税法的理解和执行,介绍以设计为龙头的企业工程总承包财务管理方法、经验和体会,并进行现场互动,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程设置:
1、 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
3、 新《税法》、《准则》对勘察设计企业的影响
①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及主要差异分析
② 新税法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
③ 执行新《准则》在过渡期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4、 勘察设计行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
① 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② 财务管理研究
5、 工程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实务
(1)工程总承包项目预算的编制
①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② 项目预算执行反馈
③ 项目财务决算时点的把握
(2)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的主要税收问题
① 营业税
② 增值税
③ 其它税费
(3)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典型问题
① 建造合同准则与收入准则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不同
② 工程结算时点与增值税处理
③ 合同的合并与分立的原则
④ 合同百分比法的应用
二、 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7 月24日至26日,(23日为外埠学员报到日)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36号“北京燕丰饭店”
三、 收费标准:
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收取培训费800元,(欢迎省市同业勘察设计协会组团参加学习,每12人减免领队一人的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 报名方式:
北京市学员请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部交费报名领取听课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科技楼二层。外埠学员请发传真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部报名,传真号:010-88023319
联系人:邵玉玲 张茹文
联系电话:010-88023342 010-88023319
010-88023401 13693266298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新
《税法》、《准则》学习研讨班报名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