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主管部门通知,2023年7月月报的申报期、审核截止期,延长至2023年8月11日(含当日)。请未申报的单位,抓紧时间尽快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晓刚 李雯 010-68010400
2023年8月8日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二号楼 102
电话(传真):010-68016541
邮箱:xiehuigongyou205@126.com
邮政编码: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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