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北京地区工程勘察描述员、司钻员、土工试验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及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统一安排,现将2013年度北京地区工程勘察描述员、司钻员、土工试验员培训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培训合格证司钻员、描述员、试验员的继续教育
2012年度已参加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的描述员、司钻员、土工试验员培训,且取得所从事专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2013年度继续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2013年11月30日前,将“培训备案表”(见附件一)、“培训总结”(格式见附件二)、“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三)、《培训合格证》及电子版文件等汇总后,报协会统一盖章确认。
各单位上交人员《培训合格证》时,应在“培训成绩”栏填写本单位所培训的课题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协会认可后,方可认定单位组织的培训合格。
二、2013年度新增司钻员、描述员、试验员的培训
2012年度已经报名但未参加培训人员,以及2013年度各单位新增人员的培训工作,将于2013年10月起陆续开展。特别是根据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作要求,下一阶段,各单位试验员也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单位应将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四)于2013年9月20日前上报协会,具体培训及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
协会培训中心,68051458(转801-804) 68018407(转801-804)
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