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8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经审核, 共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2层北段202,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8015437, 联系人:王大昌)。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