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28号)精神,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要求,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结合行业发展需求,调整了注册建筑师专业继续教育大纲的部分课程,编制了《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
其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防火指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课程为注册期内必须完成的培训选修课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8015437;联系人:姜爱丽、王大昌)